琉璃碗水晶怨

作者:叶倾城

  忽然在灯下,遇见我的所爱,一只碧蓝的琉璃碗。

  如一泓九寨的水或者孔雀断羽,我捧起它,有光在它身体里隐约动静,细看又瞬间消隐。它是光影流动通体菲薄的诱惑,我嘻皮笑脸问售货员:“可以用来盛汤吗?不会炸吧?”但或许冰淇淋更合宜,阳光蓬勃的下午,偎在藤椅里,我拈一把莲花银匙,琉璃碗里,一球香草冰淇淋似融非融,一本看了又看永远看不完的闲书……琉璃碗并不贵, 100多元。

  而我随即胆战心惊记起,我的家,衣服在沙发上,报纸都在地上,书被带进卫生间就忘了带出来,时常被淋浴冲个透湿……几乎乱无立足之地。琉璃碗是冰凉的盈盈一握,带它走,轻而易举,但我能给它什么样的命运?

  起初,我会很隆重地将它搁在茶几上,清晨阳光来唤它起床,那一刻是无声的音乐。但我的爱宠大概只能维持三天,它接灰,这是所有装饰品的共同使命。我未必能每天擦。

  或者会有一二不拘小节的客人上门来坐着聊天,在我一声断喝后,才尴尬地发现,它不是烟灰缸;也许有骄傲的女友会一撇嘴:“这玩意啊,我们家多得是,从前,我外婆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摔它一个。”

  而诀别是什么?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在家里衣冠不整地晃荡,忽然听见铃声,我就像动画片里的粉红豹一样到处扑,是门铃、座机还是我的手机?袖管一带,它当啷一声碎得一地都是……它是珍妃,被粗暴地谋害。

  即使它在我的粗疏里,历尽劫难惊险地活下来,又如何?迈克在文中,提过一只水晶盘,莲青色,春天时候盛满红草莓。他喜欢一粒粒蘸了奶油吃,再蘸一粒,递给那人。他与爱侣十年相聚,玩笑间也说过:“有一天咱们分了,单要这一只盘子。”到底发生了什么他没提起,只说他仓促的离开,再没回过住了十年的地方,再不曾见到那只水晶盘。他却永远忘不了草莓蘸奶油的甜———也委实腻了点。是他的错,他忘了“要想甜加点盐”的俗语。

  物我两忘,是太难的境地,失去或者伤害,都非我所愿。我轻轻搁回琉璃碗,对它说一句抱歉:拒绝,为了你好———也为了我自己。

3条评论

  1. 飞燕

    或者会有一二不拘小节的客人上门来坐着聊天,在我一声断喝后,才尴尬地发现,它不是烟灰缸 [lol] [lol] [lol]

    叶倾城是个胖子,可能比我还胖 [cool]

    可是她很聪明,她熟读不学无术的知识女性应该读的每一本书,而且灵活应用,所以她能写字赚钱。

    但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她最终没有跳出她读过的书,文风杂乱不统一。

    但是她已经足以督促我减肥、护肤、烫发——她不美丽不要紧,因为尚有聪明可依仗,我却不能再丑陋[fd]

  2. 贾嘉

    飞燕,你已经足够美丽且聪明了! [lol] [heart]
    如果有痼疾,可能是不够玲珑八面。而痼疾,你漠视它,他便如同不存在,你越在意,它越可能成长为一颗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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