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着凌波微步,追风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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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到《追风筝的人》后,一气呵成地看完了。读完后,我一时之间有点难以置信:跳过张爱玲、加西亚•马尔克斯等我挚爱的大家的作品,这种手不释卷的记录须得追溯到小时候读金庸小说的时代了。

  细思量,《追风筝的人》的成功,与金庸小说如出一辙。

  他们的杀手锏之一是从文化价值观上讨得了读者的欢心。《追风筝的人》是写给美国人看的,可以说美国人是它的大客户群。最好的服务总是做到客户心坎上去的。书中描写的阿富汗的动乱、专制、种族灭绝、人权丧失,和美国的自由民主形成鲜明的对比,简直就是血淋淋的对比,没有人不会注意到。这让美国人找到美国采取军事行动的合理性:他们在扮演救世主的角色,这让他们感到兴奋和自豪;这本书证实了他们身为美国人的巨大幸福感:美国外的世界水深火热,犹如炼狱,美国人提前其他人类升入天堂。

  再说金庸小说,它的主要客户是中国人,精确一点,是汉族人。金庸作品里充斥着非常明显的大汉族主义,以中原文化为主导,为“正”,异族文化为“邪”。虽然他写了很多汉族的恶人,和很多少数民族的英雄,但其文中正统的文化价值观还是汉族的,中原的。汉族人读他的书时所得到的满足感和自豪感是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他真的很精明,因为从人数上讲,汉族是全球最大的民族,他的市场可想而知,有多么广大。

  第二个相似点是内容的新奇感和陌生感,满足了读者的猎奇心理和窥视爱好。阿富汗的事儿,刺激性、神奇感基本上可以与武林、江湖上的事儿比拼了——都远离日常生活。虽然新闻里常念叨“阿富汗”一词,但具体到阿富汗的生活、情感、政治变动前后的生活对比、塔利班统治的内情,却是未知的、遥远的、耸人听闻的,《风筝》向世人提供了他们赖以想象的范本和底子,如同金庸对“武林”“江湖”这两个空洞的名词所做的形象化、具体化的工作——在我的梦里或者白日梦里,任何侠士和侠女的故事都发生在他搭建的世界里:一草一木一山洞一亭台都是那个模子。

  第三,人物形象塑造和人物命运上的相似。喜欢在人物形象上抖个包袱什么的。《风筝》里的父亲和《天龙八部》里的玄慈方丈像不像?正人君子的人品瑕疵——人性是复杂的。

  但《风筝》里的哈桑是个道德完人,他的智慧、淳朴、忠诚、善良、勇敢、忘我,是一个美好人性的标本,和萧峰是很像的。两人的命运也很相像。在出身和种族上是被排挤的对象,个人能力上虽然强大(哈桑弹弓很强呀,追风筝也有一套,虽然是文盲但很有智慧,典型的例子是那句关于洋葱的话,见本文末),但性格上是彻头彻尾的弱小者——他们天真,有原则,认死理,不钻空子,使他们失去了很多在俗世里得利和避害的机会,因为除却少数他的同类,绝大部分人生活在另外一套不同的规则里。悲剧性的命运不可避免地降临到他们的头上,而他们闪光的人性,使他们的命运更具有悲剧感——也是美感。这种人物形象虽然虚假性很强,但读者是很吃这一套的,这也代表大家心里都宁愿相信存在至善至美。

  与哈桑相对的人物形象是阿米尔,他聪明知性却怯懦无力,也善良纯真却邪恶自私,他的善恶是四六分的,四分恶,六分善,符合一般尚存善念的普通人对自己善恶分成的标准。他对自己过错的救赎过程,以及最后完美的归宿(无论是身体还是灵魂)满足了读者的心理需求。犯错了,有愧疚了,勇敢地突破自己了,将功补过了,因果报应结束了,心安理得了……多完美的人生!

  第四,语言风格上都属于优美、流畅,有形容力的那种,但那形容的力度是“点到为止不伤性命”,不入木三分,不入骨,更不入骨髓,缺乏大师作品的力度和质感,没有阅读的障碍感、疼痛感,向广大的大众读者敞开了它松松软软、舒舒服服的怀抱。关于政治、文化、宗教、战争、伦理的大问题都轻松纳入这个流畅的故事里,这个舒服的语言体系之中。肤浅和深刻完美结合,真算是深入浅出了。

  最后还要说点八卦的事儿。道听途说,《风筝》的作者卡勒德•胡赛尼自从年轻时离开阿富汗之后,从来没有回过阿富汗。这等于说,第一,关于塔利班的作为,阿富汗后来的情形的描述均为虚构,而虚构的基础是美国媒体的报道、美国政府的言论,也等于说这本书根纯粹就是一个美国人对于阿富汗的假想;第二,文中阿米尔回到阿富汗完成道德救赎的过程不存在,也就是说如果作者真的在少年时代犯过类似的错,那么他根本没有走上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他只是动用一个小说家的全部权力,改写了自己的心灵路线,而如此的改写,最大的功效,不过是把他自己推上了畅销书作家、发财的作家的位子,而对于他曾经伤害的那些人毫无裨益——简直就是一种感情上的雪上加霜:他再次说了谎,还用这谎言卖了好价钱。(他和写《赎罪》的伊恩•麦克尤恩还真是天生一对。)

  在这一点上,似乎金庸大人更为上乘一点,至少,他不说谎(也许只是为自己辩护)。第一部小说里,年轻男人以事业为大,所以他写了陈家洛为事业牺牲爱情;他与白手起家一起打天下的妻子在一起时,他写了郭靖和黄蓉;中年时,他写了杨过与小龙女的师生姐弟恋,是因为他的下一段婚姻在道德领域里难辞其咎(那姑娘只有16岁);当他老了,他写了韦小宝,有七个老婆,但是没有爱情——不是缺乏爱情,是根本没有爱情这回子事儿存在了,他忠诚地回到了男女的本质上:libido。

  ——当然这些道德批评不算数,也用不着。吃鸡蛋的人只管鸡蛋好吃,不必在意鸡的生活细节。

  附:上文提到的“洋葱”故事。
  小时候就喜欢写作的阿米尔写了一个故事,得到父亲朋友的极高评价。他就把这个故事讲给不识字的哈桑听。
  故事如下:从前有个男人非常贫穷。某天他偶然得到一只魔碗,当他的眼泪落入碗中,就会变成珍珠。但是他觉得为难,因为虽然贫穷,但他是个快乐的人,所以眼泪对他来说是难得的。为了流泪,他想尽办法。故事的最后是这样一幅场景:这个男人流着泪坐在一堆珍珠山上,手中提着刀,怀里抱着被他刺死的妻子。
  哈桑说:“我的天啦!阿米尔少爷,太棒了!你肯定会成为伟大的作家。全世界的人都读你的故事。可是,你能允许我问个关于这故事的问题吗?”
  阿米尔说:“当然可以。”
  哈桑问:“如果让我来问,那男人干吗杀了自己的老婆呢?实际上,为什么他必须感到悲伤才能掉眼泪呢?他不可以只是闻闻洋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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