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真年代:我把情节给了谁,结局给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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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了一位品位高雅的小资女写的令人心动的影评,我才去下了《纯真年代》来看,只因实在爱慕这位小资女的美貌和腔调。

  事实证明,罗马不是一日建成的,村姑要赶上小资女的品位,任重而道远。

  《纯》的质感和它的名字一样,装得很厉害。虽然片中豪华的长镜头和特殊的光影效果,也偶尔让村姑我怦然心动,但这种好感大约来自村姑喝过几口劣质咖啡,而终因常年粗茶淡饭的缘故,村姑最终不能把它列为喜爱的影片。

  《纯》的画面极尽奢华之能事,伴着故作深沉的画外音(朗读原著里的句子),不像一部电影,倒像介绍小说的电视片。应该说导演领会到了小说家的妙处,但对运用镜头和演员表达这些妙处时感到无能为力,就使用了画外音此等下策。电视剧《围城》也有这种好笑的方法——因为钱锺书文字的独特趣味性不可描画。这是艺术之间不能顺畅转化的一种现实,有阐述者才华有限的关系,也有一种艺术本身的不可替代性。用最灵活上乘的语言文字描绘一场音乐会,和去现场聆听这场音乐会之间绝对不是相等的。钱锺书的刻薄,张爱玲的悲凉,沈从文的悲悯,都离剧本很远,如果要拍片子,编剧要做的实在是比原著作者更为强大,否则只能失败。

  言归正传,整个《纯》没有情节高潮,没有情感跌宕,没有床戏,没有脍炙人口的经典对白,实属闷骚片中的闷骚片,闷骚之极品,其中“骚”的成分实在不够精彩,“闷”却闷得价真货实——看了一半撂下了,过了半天,实在无聊,才捡起来。

  1870年的纽约,人们穿戴整齐,虚伪到了极点,因为那时离1970年代肆无忌惮的乱伦、性乱还有100年之久。虽然一样也有好色的男人、空虚的太太,但是只能做不能承认,绯闻很多,但要用优雅的语言来传播。

  情节烂俗,属于那种最普通的三角恋:男猪脚与他未婚妻(二号女猪脚)的表姐(一号女猪脚)相爱了,但因为世俗的缘故,男猪脚和二号女猪脚过了一辈子(看上去还很恩爱的婚姻),与一号女猪脚擦肩而过,彼此成为对方生命中的过客(实足知音体哦~)。

  这场爱情的战争中,据说三个人都是痛苦的。但我并不同情男猪脚。

  一号女猪脚——爱伦的夫家在欧洲,是个名门望族,她的丈夫是爵士,大家叫她爵士夫人。爵士搞婚外恋,按照当时的游戏规则,爵士夫人应当像没事人一样继续过下去。但爱伦竟然要求离婚。离婚在当时是一件合理但不合情,有理论没实践,法律允许但道德不允许的事。但这个女人不遵从规则,她为了她的心和她自己的原则,对丈夫的背叛提出严重控诉。

  离婚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她回到纽约娘家的时候,纽约交际圈对她进行相当刻薄的刻薄。最让人不能容忍的是,她竟然没有对自己的离婚要求感到羞耻和痛苦,她那么泰然自若。她不拘一格,挥洒自如,她因为衣服不好看就拒绝参加party,聚会迟到亦不惭愧,她语言活泼,肢体灵动,她不端庄,她有想法,她有主张。

  而二号女猪脚——梅是个非常美丽的女孩,她聪明,纯洁,是“最端庄的姑娘”。她与男猪脚门当户对。男猪脚叫纽伦,出身好,以品貌杰出著称,还是个律师。在他们订婚后,爱伦出现了,纽伦对她一见倾心。梅是人中之凤,然而吸引纽伦这种男人的,也许是一种与正统有偏离的倾斜度。——我想起树(不知道为什么),有些树长得挺直,比如高中语文课本里赞美的白杨,而在一些怀旧或思乡的小美文里经常提到一种“歪脖子榕树”或“歪脖子酸枣树”,这不是说作者的家乡或者旧事里真的就长着这么一颗树,而是“歪脖子”本身带着一种情绪或者说情调。一棵歪脖子树下的发生的故事,与一颗挺拔的大树下发生的,应该是两种风格吧。

  “歪脖子”风情吸引了这个贪得无厌的男人。是的,我不同情他。这个闷骚的男人,表面是最规范的绅士名流,但骨子里却鄙视这一切。他享受因遵从规范而得到的认同和名誉,同时渴望灵魂的自由和纯真。他的未婚妻的端庄和无可挑剔,能让他获得尊重,他不敢亦不愿舍弃。然而她的端庄所带来的副作用——那种凝固的美(有别于爱伦的流动的美),毫无新意的言辞,完美无缺的修养,适应社会要求的做作,并不能让他感到快乐。在他爱上爱伦的最初,他仍然爱着梅,而且怕自己变心太厉害而急着结婚了。后来因为他得到了梅,而没得到爱伦,所以他渐渐不再爱梅,并且为了自己的变心,他找到了借口。他对自己说:如果她的冷静、可爱不过是一块落在虚无面前的大幕,那幕后是些什么呢?我从来没拉开过那块大幕。于是他合情合理地不再爱她。

  当然,梅这种纯洁女孩的内心绝对不是像她看上去的那样。她有自己的一套计谋,如何攻守,失去什么,得到什么,在乎什么,忍受什么,她心里跟明镜儿似的。在感情的战争中,她明察秋毫,无声无息却最为勇猛。但是她亦没什么好指责的,你可以像我一样不喜欢她,但她的确是贤妻良母,她最有利于维持家庭的稳定,家庭的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谢芳老师在大学操场上里对我说:“成长就是一种屈服。”(不知道为什么我记得是在操场上。)纽伦婚后看着她,心说:“对一个丝毫不认为自己不自由的妻子来说,去解放她是完全没有意义的。”梅是那种一早学会屈服的聪明女孩。她为规范而生。

  而一号女猪脚的退让则不能定义为屈服。她不是简单屈服的人,从她的离婚可以看出来。她反对不合理的规范,但是她绝对不是一个轻薄女子。她并不风流。她只是较为真实。她只是——不装。她善良,她不忍自己的私欲导致表妹的痛苦,所以她选择放弃。她的私欲控制得十分适宜,十分凄美。她说,因为他的人品,她爱上他,所以她是不可能让他改变的。一旦他变成一个随心所欲的放荡男子,他对她的吸引力将变得很有限。这是一段先验的悲剧感情。

  如果纽伦和爱伦私奔了,他们的爱情也未见得天长地久,因为没有得到,这段情成了纽伦最美好也是最感伤的东西,他一生为之叹息,为之纠结,“她在他的记忆中,是最让他痛心入骨的幽灵”。而他与梅的恩爱婚姻和贾宝玉薛宝钗是一样的:纵使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

  他在花店订花时,给梅订的是百合花,也给爱伦订了花,是黄玫瑰。白色百合花的花语相对比较单一:纯洁和高贵,一如人们眼中的梅;而黄玫瑰的花语较复杂,预示一种有故事的感情:珍重祝福、嫉妒失恋、试着去爱、再见、拒绝的爱,为爱道歉……

  而且这个一个男人在花店同时为两个女人订花的片段,很有力地提示观众:白玫瑰与红玫瑰,永远是全人类的故事,是全男性人类的终身情结。而且一般的男人都会选择白玫瑰,让红玫瑰成为心口上的永远的一颗朱砂痣。不过自从王菲满不在乎地浅唱低吟道:我把风情给了你,日子给了他;我把思念给了你,时间给了他;我把照片给了你,日历给了他;我把烟花给了你,节日给了他;我把烛光给了你,晚餐给了他;我把情节给了你,结局给了他;我把水晶鞋给了你,十二点给了他;我把心给了你,身体给了他;我把眼泪给了你……女人终于在YY中获得了片刻虚幻的胜利感!耶!

6条评论

  1. jarka

    纯真年代有一句台词,我印象蛮深:你让我看了一眼人生,就走了。。。

    男主演,演过一个《我的左脚》,把我给弄哭了

  2. 飞燕

    嗯,是有这么一句。

    纽伦说:You gave me my first glimpse of a real life. Then you asked me to go on with the false one. No one can endure that.

    爱伦说:I’m enduring it.

  3. 偶进此处

    纯真年代是我最爱的电影,从不觉得闷,十多年前第一次看,以后又看过好多遍,太喜欢俊男美女的组合和那些奢华漂亮的场面.
    情节的确俗套,但丹尼尔戴路易斯和蜜雪菲佛的闷骚登峰造极,让我神魂颠倒~
    演纽伦老婆的诺薇娜,在剧中美若天仙,后来因偷窃被送上法庭,并且只偷了超市两双普通丝袜,想不通啊,真真卿本佳人奈何做

  4. 飞燕

    偷窃一定自有它的乐趣所在。一如偷情、偷人、偷心。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出生时已经拥有的,一定不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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