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网上有人质疑王佳芝与易先生之间是否有爱,认为易根本不爱佳芝,自然佳芝更是爱易爱得可笑荒唐。我想自然是爱的,易爱佳芝,佳芝爱易。而且“爱,不问值不值得”。
爱并不是高尚的事情,爱是一种本能。欢爱情义。这四字代表男女之间发展进程的一种可能性。男女之间,最初出于“欢”的考虑而相互接触,接触中生“爱”,“爱”久了生出比“爱”更深沉的东西:“情”,而“义”是道德层面的。
对于“欢”,一般来说男人会更重视。人们说,男人因为眼睛而恋爱,是因为男人通过对一个女人相貌身材的评估而预测她能带给他“欢”的程度——虽然这种预测在现实中不一定准确。原始的雄性出于实用的考虑,偏向选择丰肥的雌性,因为在物质缺乏的时代,丰肥代表健康,健康代表更容易生育(也许是代表更能带给雄性快感,这一点我不清楚,所以不敢妄言)。渐渐地,丰肥成为一种审美的标准。时代经历风雨转折,到如今,审美的标准自不去说它,但胸部和臀部的丰肥仍然是男性对女性的审美准绳——这里是谈及一般情况(一部分男性爱好瘦削平坦之美,大部分是因为受过教育,偏向气质方面的考虑,不在本文讨论行列)。
女人也会考虑“欢”的因素。女人也很注重色相。但因经济压力,尤其是几千年来男性群体把话语权紧握其手,给女人施以道德压迫,女人在这方面的考虑往往自觉不自觉地被掩盖屏蔽。因为长久不使用此能力,这项功能蜕化得厉害。但就算是尾巴,蜕化了也还剩下个尾骨呢。这项本能的恢复,会随着女性在经济上的地位增强,而越来越指日可待。也许我想:女人对于“欢”第一考虑的倒不是相貌和生育能力,而是“安全”。女人比男人实际,没有安全,欢的可能性大大减少,也不能长久。“安全”的取得往往指靠男性的工作能力(比如强壮的身体/狩猎的本领/考取功名的几率),如今主要看经济实力。
爱是我们最常用到的字眼。“我爱你!”是最动人的句子。伤心时,失意的一方会质问:“你还爱我吗?”“你到底有没有爱过我?”“你对我的爱还剩下多少?”爱代表一方对另一方还有占有欲和冲动。就像动物界求偶一方为异性做出许多可笑的丑态一样。只要有“爱”,就存在“追求”,就存在不合理,甚至可笑的举动。既是丑态,却也是感人的行为——女人最容易感动。许多老实诚恳的大好青年往往抱怨:“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女人很幼稚,总喜欢油嘴滑舌一看就知道不老实的男人,所以常常日后被抛弃。像我这样的……唉!”大有怀才不遇的愤恨。其实不然,这种大好青年是因为违背了自然规律,所以得不到女人的心。“爱”便是“追求”,求偶就是出丑,不肯油嘴滑舌,脸皮薄得一点点,自然不能得到女人的心。这种大好青年往往心地善良,富有责任感,如果和他结婚,也许更能白头偕老。但“爱”既然是一种本能,一个缺乏本能的男人,难道不十分乏味,不让女人敬而远之吗?
上述的大好青年其实是直接跳过“爱”的阶段,进入了“情”的阶段。“情”是比爱深厚的,比“爱”稳定的。亲人之间称为“亲情”,知己之间称为“友情”,亲朋好友之间称为“人情”。“情”往往不是出于一时的生理冲动,而是因为一种神秘的基因相似、一种长久的利益一致性而产生的东西。“情”不能带来一时的快感,带来的是一种相对持久的、实用性更强的物质回报和心理回报。相处时间达到一定长度的男女才有可能产生“情”。共同的生活使他们的利益越来越一致(交际圈、财产和后代的重合),彼此的熟悉也能够使互动的成本越来越小,而成效越来越大。所以夫妻间往往“情”多于“爱”。缺不了男女之“爱”的风流种子这时往往因为婚姻中越来越缺乏“爱”,而外出寻“欢”。但是他/她(较多的是他)并不愿意舍弃婚姻,因为一种深厚的“情”仍然纠缠在他心底。“爱”是有单方的,因为“爱”短暂;但是“情”几乎没有单方的(除非是因为特殊的误会或历史背景),因为“情”是长久的事情。一时的“火山孝子”很容易当(火山二字真传神,代表爱的喷发之力道和热烈),但久病床前无孝子。
久病床前的儿女,这时候“情”也难以使其孝了,因为“情”是讲究回报的,病久的父母显然对于回报是有心无力了。单念父母昨日恩,如何能让儿女甘心情愿地孝下去?这时只有“义”是可以支撑他们的了。“义”是道德层面的东西,一种观念,一种自我要求,近乎于“责任”,但是比“责任”更抽象和广泛。我的理解是,“义”是一种承诺,或者是对自己的承诺,或者是对他人的承诺,或者是对社会的承诺,这种承诺有时被法律明文规定,有时是民间约定,有时是亚群体文化,有时是自我的道德约束。在子女被父母生养的时候,子女就做出了“孝”的承诺,有的是出于法律/社会道德的压力被迫做出,有的是由于与父母的情而自愿做出,更多的是两者相结合,我想。男女之间也是如此,在相互决定共同生活,或者虽不共同生活但是约定专属彼此而拒绝其他异性的追求的时候,一种“义”的承诺也在暗中生成,男女之间的“义”有很多方面,但是最大处应该是忠诚。如果在现实生活中,绝对的忠诚很难做到的时候,弱势的一方(通常是女性)只能退而求其次,要求背叛的一方做出足够有效的补偿来体现“义”。如果背叛的那一方做出很惊人的经济补偿,那么通常外人会加以评语:“他倒是蛮有道义的。”旧时代的男人如果抛弃一个女人,对她在“义”上最大的补偿是让她仍然留在她的位子上,做那个家庭的主妇,做那个家庭的长辈的儿媳妇,做那个家庭的孩子的母亲,只是剥夺或是大部分剥夺了她作为他爱人的身份。而男人的新的恋爱对象通常是外面没有地位的女人或是进入这个家庭却地位较低的女人。
从欢到爱到情到义。《倾城之恋》里的白流苏和范柳原最初迟迟纠缠于“欢”和“爱”中,战争使得他们一起面对生活的过程浓缩于短短的时光中,那短短的时光胜过了其他夫妻的几年十几年,使得他们相互理解和原谅,“情”产生了,使范决定和流苏结婚。结婚后,范对流苏无“欢”无“爱”,把俏皮话说给外面的女人去听了。
一种理想的男女生活自然是,结婚30年,四样俱全。但理想不过是理想。很多分手的男女大打出手,成为仇人,是因为一样都没有了。
写这篇胡言乱语的灵感来源于电影《色戒》,但更多来源于严歌苓的《一个女人的史诗》,写一位执爱的女子如何用一生去追求她的丈夫。因为缺乏生活经验和严密调查,言辞不当,结论偏颇处,敬请原谅! [cool]
飞燕这篇文章写得甚好
许多女人难以接受男人对她的感情,由爱情转向亲情
其实
情比爱更未踏实深厚
那是血肉相融
而爱
只存在激情迸发的一刹那
因为石火电光
所以眩目迷惑
飞飞这篇文章分析深刻的 [lovely]
[lovely] 这篇可以拿去做婚姻专家论文发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