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更衣记》的经典所在,我相信,即使是今天的时尚界从业人员读起来也会有受益匪浅的感觉。而其中的精妙之处,自然是发于时尚,而不止于时尚的。
写满清服饰时,她说:
对于细节的过分的注意,为这一时期的服装的要点。
古中国衣杉上的点缀却是完全无意义的,若说它是纯粹装饰性质的吧,为什么连鞋底上也满布着繁缛的图案呢?鞋的本身就很少在人前露脸的机会,别说鞋底了,高底的边缘也充塞着密密的花纹。
袄子有“三镶三滚”、“五镶五滚”、“七镶七滚”之别,镶滚之外,下摆与大襟上还闪烁着水钻盘的梅花、菊花。袖上另钉着名晚“阑干”的丝质花边,宽约七寸,挖空楼出福寿字样。
这里聚集了无数小小的有趣之点,这样不停地另生枝节,放恣,不讲理,在不相干的事物上浪费了精力,正是中国有闲阶级一贯的态度。只有世上最清闲的国家里最闲的人,方才能够领略到这些细节的妙处。制造一百种相仿而不犯重的图案,固然需要艺术与时间;欣赏它,也同样地烦难。
——这是对无意义的繁缛(即:拗造型)的讽刺。
还有:
衣服似乎是不足挂齿的小事。刘备说过这样的话:“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可是如果女人能够做到“丈夫如衣服”的地步,就很不容易。有个西方作家(是萧伯纳么?)曾经抱怨过,多数女人选择丈夫远不及选择帽子一般的聚精会神,慎重考虑。再没有心肝的女子说起她“去年那件织锦缎夹袍”的时候,也是一往情深的。
——“女人如衣服么?哦,男人尚不如衣服。”这是对男人的反击。
再看:
有一次我在电车上看见一个年轻人,也许是学生,也许是店伙,用米色绿方格的兔子呢制了太紧的袍,脚上穿着女式红绿条纹短袜,嘴里衔着别致的描花假象牙烟斗,烟斗里并没有烟。他吮了一会,拿下来把它一截截拆开了,又装上去,再送到嘴里吮,面上颇有得色。乍看觉得可笑,然而为什么不呢,如果他喜欢?
——她又转回来了。总是有这样奇怪的人,奇装异服或者做着可笑的事,但是“因为懂得,所以慈悲”,我们原谅奇怪的人、奇怪的事、奇怪的一切,因为我们每一个都一样。人生是一场梦,一场幻觉。在这场梦里,所有的光怪陆离都是正常而可以被原谅的,何况上述那人的奇装异服,和那小小的淘气。
然而我最喜欢的总归是该文最后一句话:
秋凉的薄暮,小菜场上收了摊子,满地的鱼腥和青白色的芦粟的皮与渣。一个小孩骑了自行车冲过来,卖弄本领,大叫一声,放松了扶手,摇摆着,轻情地掠过。在这一刹那,满街的人都充满了不可理喻的景仰之心。人生最可爱的当儿便在那一撒手吧?
——这与时尚、服饰有何关系?但她把这句放在此处,却是那么的合宜。松开车笼头的事儿,我们小时候在放学的路上也干过。那一刻的感觉真是自在潇洒得紧。“人生最可爱的当儿便在那一撒手吧?”
但我们最后总要把手放在笼头上,才能正正经经地安全地骑着车回家去。那一撒手的当儿是短暂又短暂的。因为短暂,所以可爱;如果一直撒着手,则那“掠过”的“轻情”大约就消失了吧,而且,时间一长,总归是要摔跤、出车祸的吧。
而我,可怜的我,还是在乡下的宽阔、冷清的路上骑过车,自从进了城,我再也没有骑过车。城里的车流人流,我至今不能适应,那要淹没我的洪大的滚滚的城市……